毕业条件:
1)修够课程规定的24学分
2)通过综合考试
两个学期以上并取得18学分以上或申请24学分以上的学生,平均成绩为B以上学生可申请进行综合考试
西洋画专业:术论特别讲座、造型论特别讲座、西洋画作品分析研究3个科目
韩国画专业:将东洋画论特别讲座(东洋画论)、韩国画作品分析研究2个科目包括为必考科目后,在艺术论特别讲座、造型论特别讲座中选择1个科目进行综合考试。

3)通过英语考试
4)硕士学位论文提交
论文研究计划书
- 硕士生必须公开接受论文研究计划书审查,导师推荐书和
-同时要在第3学期之前提交到学科办公室。
论文审查
论文审查
将分第一次和第二次进行,系主任选定的3名以上教授参加。
选择论文时,拟提交论文者必须通过第一次实际操作作品评价,第一次实际操作作品发表提交选票批准书。与现有论文审查(18级以前审查)论文提交文件相同。
5)申请作品发表代替学位论文
可以通过实际技能发表/作品发表代替学位论文
申请方法:
实际技能作品发表通常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,从研究生院第3学期开始分2次发表。

从论文/实践作品中选择,提交第三学期初论文(作品)计划书、导师制申请书。第一次评价是论文/实际作品发表者都必须进行,第一次评价由系主任主导,由系内自行实施。